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莉莉)
本人作为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 《公司法》、《证券
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
职责和义务,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的
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提出了部分合理化建议,并以谨
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召开次数 7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1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亲自出席次数
数 数 自出席会议
7 0 0 否 1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4 4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召开了2015年审计委员会的会议,
还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
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
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发表了如下独立意
见。
时间 届次 事项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三届董事会
2015年6月9日 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第六次会议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5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第三届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第七次会议
立意见》
2015 年 11 月 20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关于公司设立重庆分公司的独立意见》
日 第九次会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15 年度,本人没有行使特别职权,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
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2、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利润分配等
情况进行详细了解,主动查找相关资料,必要时进行实地调查,及时了解公司
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促
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3、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调查情况
2015 年度,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提前进行
了认真的查验,并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高管及其他董事保持了密切联
系,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利润分配等事项均进行
了认真的核查,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其他事项
2015 年,公司上市,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尽职尽责完成了工作。2016 年,
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制度等文件精神,
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
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名:
郭莉莉
2016 年 3 月 29 日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金立)
本人作为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 《公司法》、《证券
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
职责和义务,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的
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提出了部分合理化建议,并以谨
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7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1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亲自出席次数
数 数 自出席会议
7 0 0 否 1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次数
数 数 数 数 数
1 1 1 1 1 1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上述委
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建立、公司发展目标制定及公司治理情
况等方面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审慎决策提供了支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发表了如下独立意
见。
时间 届次 事项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三届董事会
2015年6月9日 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第六次会议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5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第三届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第七次会议
立意见》
2015 年 11 月 20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关于公司设立重庆分公司的独立意见》
日 第九次会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15 年度,本人没有行使特别职权,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
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2、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利润分配等
情况进行详细了解,主动查找相关资料,必要时进行实地调查,及时了解公司
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促
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3、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调查情况
2015 年度,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提前进行
了认真的查验,并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高管及其他董事保持了密切联
系,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利润分配等事项均进行
了认真的核查,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其他事项
2015 年,公司上市,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尽职尽责完成了工作。2016 年,
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制度等文件精神,
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
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名:
赵金立
2016 年 3 月 29 日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建荣)
本人作为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 《公司法》、《证券
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
职责和义务,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的
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提出了部分合理化建议,并以谨
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7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1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亲自出席次数
数 数 自出席会议
7 0 0 否 1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次数
数 数 数 数 数
1 1 4 4 1 1
作为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上述委员会
的日常会议,对公司的治理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长效激励机制建立
等方面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审慎决策提供了支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时间 届次 事项
2015年6月9日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六次会议
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15年8月26日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2015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第七次会议 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2015 年 11 月 20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设立重庆分公司的独立意见》
日 第九次会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15 年度,本人没有行使特别职权,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
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2、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利润分配等
情况进行详细了解,主动查找相关资料,必要时进行实地调查,及时了解公司
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促
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3、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调查情况
2015 年度,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提前进行
了认真的查验,并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高管及其他董事保持了密切联
系,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利润分配等事项均进行
了认真的核查,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其他事项
2015 年,公司上市,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尽职尽责完成了工作。2016 年,
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制度等文件精神,
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
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名:
邹建荣
2016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