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
极出席公司2015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为卢秉恒先生、耿建新先生。其中,卢秉恒先生为薪酬和
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耿建新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和考核委
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参加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 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是否连续两 任职期间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 事会会议次 次未亲自出 召开股东大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大会次数
数 缺席次数 席会议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耿建新 11 11 0 0 否 5 5
卢秉恒 11 9 2 0 否 5 4
2、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耿建新 5 5 2 2
卢秉恒 5 4 2 1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除履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同时时刻关注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履行独立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对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尤其关注董事提名、董事和
高管薪酬、关联交易、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重大事项。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募集资金使用
1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情况等发表了独立意见。在 2015 年度任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
项没有提出异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日期 会议 事项 意见类型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 (2)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 2015 年 3 月 2 日 同意
十八次会议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4)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各项条
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 (2)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
2 2015 年 4 月 17 日 同意
十九次会议 (3)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
(4)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5)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
第二届董事会第
3 2015 年 5 月 28 日 (1)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
二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
4 2015 年 6 月 26 日 (1)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 同意
二十三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 (1)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发行数量;
5 2015 年 7 月 8 日 同意
二十四次会议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
6 2015 年 8 月 26 日 (2)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 同意
二十五次会议
意见;
(3)聘任执行副总裁。
(1)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大富物联科技有限公
第二届董事会第
7 2015 年 9 月 18 日 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同意
二十六次会议
(2)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
四、独立董事提出的异议事项内容及异议理由
2015 年度,独立董事没有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及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状况、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2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在公司 2015 年度审计过程中,独立董事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与公司财务负责
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专门召开了 2 次沟通会议,关注本次年报审
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重视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
年报中的监督作用。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
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
层的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该项工作及其开展情况进行有效监
督,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为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大家进
行了讨论。
七、其他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