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0 13: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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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2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9 次监事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于 2015 年 3 月 2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 201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预计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4、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7、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 年至 2017 年)的议案

(三)于 2015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于 2015 年 7 月 8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发行规模的议案;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七)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大富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

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现场及电话接入方式列席了董事会,并现场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对

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均无异议。

姓名 职务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列席次数 召开次数 列席次数 召开次数

郭国庆 监事会主席 11 5

冯小敏 职工代表监事 11 11 5 5

朱小芳 职工代表监事 11 5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

决议,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

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所

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

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

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

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五、监事会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1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

事会认为: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七、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报告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

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

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

挥职能!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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