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0 13: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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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8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以邮件/电话

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在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 A2 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

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5 人,亲自出席董事 5 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 4 人,分别是:孙尚传、

童恩东、刘韵洁、卢秉恒;电话接入出席董事 1 人,是:耿建新。会议由董事长孙尚传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孙尚传先生、刘韵洁先生、童恩东先生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卢秉恒先生、刘尔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意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实行累

计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原独立董事耿建新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耿建新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

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3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卢秉恒、耿建新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5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人民币 169,045,455.0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15 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6,904,545.51 元,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77,963,626.18 元。

为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及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5,280 万股为基数,以母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 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2015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2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认为《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和内控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督部门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实际

工作需要。《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15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支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报告审计费用合计101万

元。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给予相应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等银行申请共计 286,4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向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申请不高于 5 亿元的低风险业务总额度,具体额度以各家银

行最终批复为准;同意授权管理层签署授信项下所有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2016 年度该项业务总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

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关于

2016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3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了优化公司筹资结构,减少短期债务等,公司拟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生

产设备进行融资。公司将部分机器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以“售后回租”方式与上海诚济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1 亿元,融资期限 3 年,最终以与上海

诚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签署

相关协议并办理融资租赁相关手续。

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关于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参照第二届董事会的薪酬状况,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确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

酬(税前)如下:1、董事长薪酬标准为:薪酬固定薪酬 160 万元,浮动薪酬 200 万元;2、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按照公司职务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3、

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务的董事薪酬标准为每年 20 万元人民币;4、独立董事的

薪酬为每年 20 万元人民币,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

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调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大盛石墨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关于

大盛石墨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5 年年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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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尚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63 年,硕士学位。曾任职于深圳市

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奥康德集团公司;1997 年创建深圳市升万泰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后更名为深圳市大富配天投资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01 年创建大富(深圳)科技

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6 年与 2007 年连续两度获得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

人才奖;2009 年获得深圳市宝安区 2007-2008 年度科技创新奖区长奖、深圳市地方级领军

人物称号;2009 年被深圳市人事局认定为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2011 年获得安徽省蚌埠

市 2010 年度工业发展贡献奖、蚌埠市十佳科技工作者称号、2011 安徽年度经济人物称号;

2009 年 12 月起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市场营销研究中心兼职教授;2009 年 12 月起至 2013

年 6 月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自 2013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孙尚传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 73,44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1.25%,同时通过持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大富配天投资有限公司 98.33%的股权间接

持有本公司 327,446,934 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 50.16%。孙尚传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

400,886,934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61.41%。孙尚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童恩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71 年,本科学历。1994 年至 1996

年任中山市员峰集团家电生产车间主任,1996 年至 1997 年任惠而浦蚬华微波制品有限公司

研发工程师,1997 年至 2000 年任艾默生电气(深圳)有限公司亚洲科技中心主管工程师,

2000 年至 2006 年任深圳市天波产品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 年至今,历任本公司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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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总监、总工程师。2009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3 年 1 月 15 日起任副董事长),

总工程师。

童恩东先生通过持有深圳市大贵投资有限公司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 869,297 股股份,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刘韵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43 年,本科学历,教授级高工,中

国工程院院士。1983 年至 1994 年任邮电部数据通信技术研究所副所长、所长;1994 年至

1998 年任邮电部电信总局副局长兼数据通信局局长;1998 年至 1999 年任邮电部邮政科学

技术规划研究院院长;1999 年至 2004 年任中国联通总工程师、副总裁等职,2004 年至今

任中国联通科技委主任;2008 年至今兼任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学院院长; 2009 年至今

任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三网融合咨询专家组专家,目前兼任北京蓝汛通信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负责主持了我国公用数据网、

计算机互联网、高速宽带网的设计、建设与经营工作;主持设计、建设与运营了中国联通“多

业务统一网络平台”;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1 项,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2 项,国家发

明专利多项。2011 年 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刘韵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

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卢秉恒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45年,中国工程院院士,现任西安交

通大学机械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6年至今在西安交通大学工作;曾任西安交通大学先

进制造技术研究所所长、教育部快速成形制造中心主任;1997年12月起至今,担任陕西恒通

智能机器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起至今,担任苏州秉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5月

起至今,担任西安瑞特快速制造工程研究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2013年9月起至今,担任南

京增材制造研究院发展有限公司院长。兼任快速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机械学

科评议组召集人、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数控装备国家重大专项专职技术负责人、中国

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机械制造工艺协会副理事长。卢秉恒院士系我国机械制造与自

动化领域著名科学家,任“十五”国家863计划先进制造技术与自动化领域专家委员会专

6

家,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高档数控机床”技术总师。卢秉恒院士先后主持20余项国家重点科

技攻关项目,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

士学位获得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球华人蒋氏科技成就奖等奖项。2014年8月至

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卢秉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

的情形。

刘尔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69 年,博士,注册会计师。1998-2001

年在北京理工大学教授会计学相关课程;2001-2003 在中实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

2003-2014 在北京中永恒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主任会计师,2014 年 10 月至今在江苏公证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兼北京分所所长;自 2012 年 4 月担任中航科(北京)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自 2015 年 9 月任中泽紫信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监事。

刘尔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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