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 根
据省委省政府对深化国企改革及体制机制创新的精神,贯彻落实股东会对公司稳
健快速发展的要求,在监事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将日常监督为主与专项检
查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监事的职能。通过开展企业专项调研、专项检查、提醒督
导等方式开展监事工作;针对贸易企业贸易风险控制及逾期债权追收等方面实施
重点监督;对农牧板块内部管理及业务发展瓶颈等方面加强督导;对参股公司合
规运作、企业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风险控制等方面给予持续关注;实施专项检
查,及时与企业班子反馈及提醒,较好地实施监督管理。同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
投资担保、关联交易、内部管理情况及财务及利润分配情况进行监督。现将 2015
年监事会开展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的会议情况
2015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5年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5年1月21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四)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2015年公司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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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审议并通过201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二、监事会开展的监督检查及督导情况
(一)检查企业财务情况,监督企业规范运作。
2015 年,监事会为推动落实股东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要求,积极关注公
司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行为,深入细致了解情况,正确行使事前、事中和
事后的监督权。日常通过 NC 财务系统的实时浏览作为常态化风险监控手段,
结合月报、季报及年报的全面审核工作,加强对属下各企业经营情况及财务信
息的数据跟踪和风险预警。另外根据企业面临的实际经营环境,有针对性地开
展财务核查、风险管理及专项核查、专项审计工作,尽可能全面掌握所在企业
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合理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同时发挥在资本运作、并购
项目审核及投资管理、参股公司风险督导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发现
问题及时给予预警提醒,督促整改,促进企业规范有效发展。
(二)加强风险管控,推进企业内控执行的有效性。
2015 年结合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及企业转型升级的实际情况,在检查中督
导内控制度的落地实施及内控缺陷整改、执行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企业
沟通反馈、与控股公司有关部门协同管控,督促整改,以提升风险管控能力,进
一步防范企业风险。
(三)开展专项调研及专项审计,督促企业稳健发展
2015 年监事会着重开展针对农牧板块的专项调研、贸易风险业务清查及规
范运作督导、参股公司专项检查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在促
进股东利益最大化方面进行了不懈努力, 也取得了一定实效。
(四)监督企业重大投资活动,加强重点投资项目审核。
监事会对企业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决议,对重大事项决策执行的流
程及依据进行评估,对重大合同、重大投资及重大资产购买等行为进行审核及跟
踪监督。另外加强与内、外部审计机构、公司法务部等的沟通与配合,发挥三位
一体的协同监督作用。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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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列席了公司历次董事
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经营管理、内控制度执行等
方面认真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与控股股东在人员、
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
均能独立运作;公司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时能够做到依法依规,诚信勤勉,基本履行了各自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权益。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会计报告真实公允地表达了公司
201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
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交易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
易和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公平合理,没有发现
有内幕交易及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内部管控的需要,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
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的相关要求,公司及属下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并投入运行多年,建立了较为
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2015 年通过内审机构进行的内控缺陷评估及整改,
陆续修订补充完善了内控制度,加强了一系列的风险管控工作。目前公司内控制
度已基本覆盖公司及属下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形成了覆盖决策、执行
和监督等全方位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基本防范和化解了经营运作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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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整、合理、有
效,不存在重大缺陷,符合规范要求。
(七)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5831 万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61001 万元,鉴于公司 2015 年未分配利润仍为负
值,故公司遵循会计制度要求 2015 年度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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