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
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
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公
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
系。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
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1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监事:林文生、潘瑞君 、潘芸、王振秀、曾锦炎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