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 B 股 公告编号:2016-022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接到公
司控股股东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持有的公司部分 A 股股份,具体内容
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国资国企改革精神,支持上工申贝(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建立起与其全球化经营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实施‘走
出去’发展战略,推动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国
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9 号)的有关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持有的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6,000
万股股份,约占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 10.94%。
受让方应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具备与上市公司相匹配的
资产规模和经营实力;应对上市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提供有价值的资源支持,积
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宜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能否取得相关部门
的批复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 A 股 105,395,35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9.21%,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宜顺
利实施,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上述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
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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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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