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16-027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材料)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西安瑞福莱钨钼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
6,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
额为1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详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020),
刊载于2015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年3月28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1份《最高额保证
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西安瑞福莱钨钼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西安分行融资提供500万元最高限额的担保。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2016
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27日。
2016年3月29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1份《最高额保证
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融资提供2,000万元最高限额的担保。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
期间为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27日。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西安瑞福莱钨钼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200万元;为西安诺博
尔稀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2,2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5,300万元,全部是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22%。
无对外逾期担保。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