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函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本公
司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
规定,并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违反《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直接或者间接向作为本次发行对象之一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包括“广州证券鲲鹏珠
江啤酒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广州证券鲲鹏珠江啤酒 2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及其委托人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盖章):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