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已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以下
简称“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理发放“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证券简称“16 信地 02”,证券代码“136294”)
兑付、兑息资金。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
司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事宜的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2016 3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