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理财产品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3-30 13: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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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理财产品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波高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

金理财产品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

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相关文件、董事会

和监事会关于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理财产品的议案文件以及独立董事相关独

立意见,对其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30 号文《关于核准宁波高发汽

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2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0.28 元,募集资金总额 35,157.6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261.54 万元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为 30,896.06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610008 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具体项

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变速操纵系统产品扩产项目 11,498.80

2 加速控制系统产品扩产项目 7,063.20

3 工程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4,142.00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5 偿还银行贷款 2,200.00

合 计 30,904.00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升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保

本型理财产品。

1、投资的原则和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

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2016 年单笔及累计投资额均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3、投资品种

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规定(2013 修订)》的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

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期限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购买的产品仅限现金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对购买现金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性,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购买现金理财产品的相关

具体事宜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财务部配备专人进行跟踪和操作。

同时,公司也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收益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公司通过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现金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保荐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宁波高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理财产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

式实施。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

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

露合法合规,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修订)》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

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综上,国信证券同意上述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理财产品的相关事

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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