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16-022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6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
(代)林文卿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第
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部分。
报告期内因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王守仁先生、蒋毅刚先生,以及报告期内新
任独立董事卢侠巍女士、支毅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
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
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母公司)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2,800,979.45 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
净利润分别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280,097.95 元人民币,5%的任意盈余公积
金 140,048.97 元人民币。董事会拟定 2015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16,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
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 元(含税),合计分配股利 432,000.00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
了核查意见。
《201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 2016 年度将与关联方中国南玻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销售产品、商品总金额不超
过 8,000 万元,采购原材料总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
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支付审计费的
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年度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本年度审计
工作情况及其职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作了全面客观的评价,根据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交易所有关规定,决定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 1 年,授权公司董事会
对 2016 年度审计费用作出决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1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拟定为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在
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同意授权董事长/代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
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
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下午 2:30,在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总部三楼会议室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