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81 证券简称:濮阳惠成 公告编号:2016-016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实际控股人王中锋
提议理由:鉴于公司2015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
期,为回报全体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出建议。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5.00 10
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分配总额
股利人民币4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60,000,000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
提示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
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
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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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和合理诉求。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
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
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至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六个月内,提议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截至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意向的书面通知,但不排除未来
六个月内减持的可能,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
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
股本由80,000,000股增加至160,000,000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15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为0.41元,每股净资产为2.70元。
2、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东做出的股份锁定的承诺,2016年6月30日,
公司首发前股东上海汉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濮阳市惠裕物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
股份将解除首发限售。具体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数量注1 占总股本 可流通股份
股东名称
(万股) 比例(%) 数量注2(万股)
上海汉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80 13.5% 1,080
濮阳市惠裕物资有限公司 810 10.13% 567
合计 1,890 23.63 1,647
注1:该项为利润分配前上海汉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濮阳市惠裕物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注2:上海汉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汉丰投资所持发行人的股份,除参与
公开发售股份外,拟自所持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24个月内减持50%-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
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50%。濮阳市惠裕物资有限公司对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惠裕物资所持发行人
的股份,除参与公开发售股份外,拟自所持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70%,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50%。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
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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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
记。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