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
本人作为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
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
化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本
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15 年初至 2015 年 4 月 17 日本人离任,公司董事会会议、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
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在职
期间,公司召开了 2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
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和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
真审核,对议案有关执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投赞成票,
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两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
法有效。
二、任职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内,
根据各专业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
专业委员会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达成一致
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公司薪酬管理工作、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有
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掌握公司的运
作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
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
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
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15 年初至 2015 年 4
月 17 日本人任职期间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
作。
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
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法规
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
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起到应有的作用。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
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2015 年 4 月 17 日起本人因个人原因不再担
任独立董事,本人衷心希望今后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一如既往的稳定
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东升
2016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