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9 03: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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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16-29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7

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本次会议于 3 月 29 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蒋仁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

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

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提高公司员工凝聚力,

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讨论,并对具体持有人名单进行了核查后,就此事项发表

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工持

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员工持股计划的提前终止及存续期的延长等;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四)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

法规及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

出相应调整;

(五)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三、《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议于2016年4月14日下午14:00在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7号25楼公司会议

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的公告《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一、二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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