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冷股份: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0 03: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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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 B 公告编号:2016-022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等情形,未涉及

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16年3月29日(星期二)下午3:30

网络投票:2016年3月28日-2016年3月2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3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3月28日下午3:00 至2016年3月29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纪志坚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于2016年3月11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

报》。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刊登于2016年3月23日《中国证券报》、

《香港商报》。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人,所持表决权121,988,671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60,164,975股的33.87%。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人,所持表决权121,978,7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60,164,975股的33.8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所持表决权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60,164,975股的0.0027%。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人,所持表决权83,231,923股,

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5,164,975股的33.95%。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所持表决权83,225,223

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5,164,975股的33.9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所持表决权

6,700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5,164,975股的0.0027%。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所持表决权38,756,748股,

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000,000股的33.70%。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所持表决权38,753,548

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000,000股的33.7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所持表决权

3,200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000,000股的0.0028%。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

逐项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所持表决权(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股)

与会全体股东 121,988,671 121,988,671 100% 0 0

其中:A股股东 83,231,923 83,231,923 100% 0 0

B股股东 38,756,748 38,756,748 100% 0 0

持股5%以下股东 6,631,488 6,631,488 100% 0 0

其中:A股股东 2,876,240 2,876,240 100% 0 0

B股股东 3,755,248 3,755,248 100% 0 0

2、关于对国开发展基金专项基金提供担保的报告

公司董事纪志坚、徐郡饶、公司股东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关联股

东,在投票表决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所持表决权(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股)

与会非关联股东 40,027,188 40,027,188 100% 0 0

其中:A股非关联股东 1,270,440 1,270,440 100% 0 0

B股非关联股东 38,756,748 38,756,748 100% 0 0

持股5%以下非关联股东 5,525,688 5,525,688 100% 0 0

其中:A股非关联股东 1,770,440 1,770,440 100% 0 0

B股非关联股东 3,755,248 3,755,248 100% 0 0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敬欣、马男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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