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2015 年,我们作为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等要求,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从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出发,注重对公司的日常
走访及调查研究,关注公司发展动态,对公司重大事项认真审议议案,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一、出席 2015 年度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董事会议次数 (次) (次) (次)
戴大双 7 7 0 0
刘继伟 7 7 0 0
王岩 5 5 0 0
二、2015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5 年 3 月 4 日,对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所议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3 月 4 日,该授予日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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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录 1-3 号》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
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
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5年3月4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授予1015万股
限制性股票。
2、2015 年 4 月 10 日,特对公司拟与六届十六次董事会议上审
议的有关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议审
议。
3、2015 年 4 月 22 日,对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议所议有关重
大事项及公司其他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以及执行相关
规定情况的意见
经审查,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公司章程
已对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做出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较好地执行了相关规定。
(2)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意见
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必要的,遵循了《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
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是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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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股东利益。
(3)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经营者收入的意见
公司 2014 年度经营者收入的核定,综合考虑了公司 2014 年度经
营计划的完成情况,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 2014 年度经营者收入的核定。
(4)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现状符合有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
公司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公
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上述事实。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反映了公司在追求经济效
益、保护股东权益的同时,关心关爱员工发展、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
积极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的践行情
况,符合有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6)关于公司现金分红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统筹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及合理回报公司股东。我们一致
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坏账核销的意见
公司拟核销坏账,依据充分,表决程序合法,同意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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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岩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提名其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相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
决程序合法。我们一致同意王岩女士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4、2015 年 5 月 27 日,对公司拟与六届十七次董事会议上审议
的关于受让大连三洋高效制冷系统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予
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议审议。
5、2015 年 6 月 4 日,对公司 2015 年 6 月 4 日六届十七次董事
会议所议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搬
迁改造项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
使企业产能力有较大增长;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全面
提升企业的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使新厂区建设总体水平
达到国际一流,国内领先;实现企业的产业升级、管理升级和质量升
级,全面提升企业的整体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的持续盈
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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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
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分红政
策连续、稳定、客观、合理,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利
于实现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共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
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3)关于受让大连三洋高效制冷系统有限公司股权
本次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并有利于公
司内部资源整合及换热器事业拓展;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
联董事进行了有效回避。一致同意本次股权受让。
6、2015 年 6 月 15 日,对公司拟与六届十八次董事会议上审议
的关于受让武汉新世界制冷工业有限公司股权以及关于房屋租赁的
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
会议审议。
7、2015 年 6 月 24 日,对公司 2015 年 6 月 24 日六届十八次董
事会议所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受让武汉新世界制冷工业有限公司股权
本次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并有利于公
司内部资源整合;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有效
回避。一致同意本次股权受让。
(2)关于房屋租赁
本次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并有利于公
司资源有效使用;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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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一致同意本次房屋出租。
8、2015 年 8 月 6 日,对公司拟于六届二十次董事会议上审议的
关于受让冰山技术服务(大连)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
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议审议
9、2015 年 8 月 19 日,对公司 2015 年 8 月 19 日六届二十次董
事会议所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受让冰山技术服务(大连)有限公司股权
本次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并有利于公
司事业转型及冰山技术服务(大连)有限公司业务拓展;本次关联交
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有效回避。一致同意本次股权受让。
10、2015 年 10 月 15 日,对公司拟于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议上
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事项予以
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议审议。
11、2015 年 10 月 20 日,对公司 201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六届
二十一次董事会议所议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报告
经审阅新聘任副总经理范跃坤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
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任职资格合法。经我们了解,该同志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
况能够胜任其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公司董事会提名程序及表决结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
事会对副总经理范跃坤先生的聘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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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报告
本次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并可以缓解
公司子公司武新制冷的建设资金需求压力;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
法,关联董事进行了有效回避。一致同意本次财务资助。
三、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我们按照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履行职责,监
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评
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公司聘任 2015 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我们通过审计委员会予
以积极关注,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议审议。
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中,我们通过审计委
员会积极发挥组织、领导、监督职责。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现状符合有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并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上述事实。
在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中,我们通过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和协调。在审计机构正式进场前,
就审计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及审计期间相关事项与审计机构项目负
责人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及时了解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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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审计机构保质保量推进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
完成后,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2、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我们按照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进行了审核,上述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发放标准符合公司规定。
独立董事:戴大双、刘继伟、王岩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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