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之
独立董事,特对公司 2016 年 3 月 29 日七届三次董事会议所议有关重
大事项及公司其他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以及执行相关规
定情况的意见
经审查,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公司章程
已对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做出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较好地执行了相关规定。
二、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情况的意见
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必要的,遵循了《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
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是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利益。
三、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经营者收入的意见
公司 2015 年度经营者收入的核定,综合考虑了公司 2015 年度经
营计划的完成情况,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 2015 年度经营者收入的核定。
四、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现状符合有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
公司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公
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上述事实。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反映了公司在追求经济效
益、保护股东权益的同时,关心关爱员工发展、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
积极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的践行情
况,符合有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六、关于公司现金分红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统筹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及合理回报公司股东。我们一致
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七、关于受让大连三洋明华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的报告
本次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并有利于公
司内部资源整合及产品智能化水平提升;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
法,关联董事进行了有效回避。一致同意本次股权受让。
独立董事:戴大双、刘继伟、王岩
2016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