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图高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一]

来源:上交所 2016-03-30 03: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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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工作的通

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就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1.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审批

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截至 2015 年末,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余

额为 138,650 万元,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占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

的比例为 16.72%,未超过 50%。

4.公司没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

5.公司对外担保均有反担保保障。

6.公司对外担保已做充分完整及时披露。

宏图高科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苏文兵(签名) 李 浩(签名)

林 辉(签名) 王家琪(签名)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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