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15 年审计委员
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周友梅
先生、独立董事茅宁先生和公司董事肖宝民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
具有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经验的周友梅先生担任,另外两名委员为企
业财务与运营管理的专业人士。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时召开会议,为董事会相关事项决议建言献
策。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
席了全部会议。
1、2015年3月2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
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以及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进行了单独沟通,出具了第二次审阅意见和关于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按期提交审计报告的函件。
2、2015年3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南京高科股
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总结》、《南京高科股份有限
公司2014年度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工作总结》、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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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的提案》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并同意将上述提案和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
行借款事项和公司子公司承建南京新港红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液晶
谷经适房项目事项出具了意见书,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15年4月1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
度度财务报表,并同意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4、2015年7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
财务报表,并同意将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15年10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2015年第三
季度财务报表,并同意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6、2015年12月1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汇报的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和内
控审计工作计划,出具了关于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期提交审计报告的
函件。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
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在事
前、事中、事后与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采取书面形式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并对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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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符合公司的审计安排,编制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
及财务状况。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
行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
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准则,
勤勉尽职并及时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
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有序开展。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
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
提出相关改进内控体系的建议,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管理,
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
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4、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指导内部审计部门
的有效运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
结和201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公司201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落实201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
对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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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了相
关职责,在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
作、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部
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
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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