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暨公司独立董事
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意见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暨公
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购置房地资产
的议案》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就该议案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此次以 3.5 亿元的价格向上海重型机床
厂有限公司购买其位于上海华宁路 190 号、景谷路 289 号的房屋土地
及部分资产,主要是用于电梯和自动扶梯部件的加工和装配,将有效
缓解其原生产场地中生产和物流配套面积不足的问题。
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相
关的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我们同意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以 3.5 亿元的价格向上海重型
机床厂有限公司购买其位于上海华宁路 190 号、景谷路 289 号的房屋
土地及部分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