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迦南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飞 联系电话:010-83321181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义铭 联系电话:010-8332116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是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
1(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培训、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已完毕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5 年 4 月 14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
指引、再融资管理办法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是 不适用
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
2
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
东、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承诺
3.公司、公司迦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迦南集团”)、非自然人股
东南京比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京比逊”)、公司实际控制人方亨 是 不适用
志及其关联股东黄斌斌、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真
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4.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
是 不适用
承诺
5.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控股股东迦南集团,公司实际
控制人方亨志先生及其弟方志义、其子
是 不适用
方正和黄斌斌,黄斌斌控股的南京比逊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7.公司控股股东迦南集团,公司实际
控制人方亨志先生及其弟方志义、其子
是 不适用
方正和黄斌斌,黄斌斌控股的南京比逊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8.迦南集团、永嘉县方正阀门电装有
限公司、浙江迦南阀门有限公司关于商 是 不适用
标使用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15 年 7 月 3 日,公司收到安信证券关
于更换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安
信证券原委派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曹艳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
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保
荐机构委派保荐代表人李飞先生接替曹艳
3
女士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
变更后,迦南科技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
严俊涛先生、李飞先生,持续督导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 月 25 日,公司收到安信证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通知,
鉴于安信证券与公司签署了《关于浙江迦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
协议书》,安信证券委派吴义铭先生接任原
首发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严俊涛先
生,具体负责公司 2015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尽职推荐工作及上市后持续督导
工作、首发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
后,迦南科技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飞
先生、吴义铭先生,持续督导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3 月 5 日,安信证券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
于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保荐
机构资格 3 个月措施的决定》(证监会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27 号),其主要内容
为:因安信证券在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
责,持续督导制度未有效执行,提交的与保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荐工作相关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定在 2015 年 3 月 4 日至 2015 年 6 月 3 日期
情况
间,暂停安信证券的保荐机构资格。
在暂停保荐机构资格期间,安信证券进
行了积极整改,具体包括:1、召开专项会
议,总结本次事项的前因后果及经验教训;
2、全面梳理现有的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3、
加强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及稽核审计等内部
控制部门对投行业务的控制,实现事前、事
中、事后全方位的有效控制;4、加强投行
4
业务的执业培训;5、完善投行业务持续督
导监督管理机制;6、对本次事项负责部门
及人员进行问责,并进一步完善内部问责机
制。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5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飞 吴义铭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