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诚信: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清峰)

来源:深交所 2016-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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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股东:

本人自 2011 年 4 月 9 起担任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 2014 年 4 月 8 日届满,经 2014 年 3 月 1 日年度

股东大会选举,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 2015 年 8 月 7 日辞职。在 2015 年度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度

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四次董事会,即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至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参加了上述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议,认为这些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

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了《2014 年度股东大

会》的现场会议。2015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程序,内容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其他独立

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具

体如下:

1、2015 年 1 月 13 日,为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出

具了《独立董事对第二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包括《关于补

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关于暂时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独立意见》和《关于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2、201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2014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及其他议案,为公司出具了《独立董事对第二届第十次董事

会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包括《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

见》、《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2015 年 7 月 8 日,为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出

具《关于参与发起设立人寿保险公司的独立意见》;

4、2015 年 7 月 21 日,为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出具了《关于选举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职期间认真

履行了各个委员会责任和义务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15 年度,本人主持了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议了如下议案:《2014 年年度报告》和《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

部分以及公司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15 年 4 月 22 日,本人参加了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参与讨论并审议了现有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事

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间或专门抽出空闲

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

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五、维护股东权益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

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实

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

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

2015 年,本人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职期间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希望未来公司能够做大做强,

提高公司整体的经营效益。

特此报告。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清峰

201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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