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9 证券简称:拓尔思 公告编号:2016-012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以传真、邮件、电话及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董事 7 人,出席会议
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渝勤女士主持,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施水才先生所作《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
为 2015 年度充分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完成了 2015 年度经营
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
公司《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刊载的公司《2015 年度报告》“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与“第四
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部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俞放虹女士、王汉坡先生及胡晓光女士(离任)
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因胡晓光女士离任而新增补的独立董事张绍岩先生经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召
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15 年
度尚未开展工作,无须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全年共实现营业
收入 387,961,462.81 元,较去年同期上升了 33.74%;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121,016,868.27 元,较去年同期上升了 26.14%;2015 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1,806,583,179.49 元,较去年期末增长了 15.2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
1,510,996,909.28 元,较去年期末增长了 6.97%。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 2015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计通过了《2015 年度报告》及《2015 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15 年度报告》及《2015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15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21,016,868.2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3,568,170.98元。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按201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356,817.10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85,730,084.83元,年末资本公积金
余额为545,491,803.94元。
董事会经充分讨论认为: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
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依《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如下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2015年末总股本465,887,0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
0.50元(含税)现金,共计派送现金红利23,294,352.3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公司《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拓尔思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核认可,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天行网安信息技术有
限责任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行网安 2015 年度经审计实现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人民币 5,218.55 万元,已达到承诺经营业绩。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天行网安信息技术有限责
任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财务顾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了《关于 2014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
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 2016 年度全年,且单个
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同时,追加批准 2015 年度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已进行的累计未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6年4月21日(星期四)通过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