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16-03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经各方综合评价认为能源管理业务未来具有良好的市场机遇
和潜力,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烟台裕众投资有限公司(乙方)、北京东方天宏
投资有限公司(丙方)合资成立烟台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烟台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 1500 万元,甲方出资 765 万元,持股比例 51%;乙方出资 525 万元,持股比例 35%;
丙方出资 210 万元,持股比例 14%。
(2)本投资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资方情况介绍
(一)、烟台裕众投资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福源路 2 号,烟台鲁蒙航天环保节能产业孵化园内
2、注册资本:7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任志远
4、营业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及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节能技术的研发、咨询、转让。
5、股权情况:公司由任志远,朱滨海,安朝封,朱卫东,向成兵等 5 位自然人共同发
起成立,实际控制人为任志远。
6、烟台裕众投资有限公司跟本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二)、北京东方天宏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于 2010 年 9 月,注册时公司名称为北京东方天宏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5
年 4 月变更为现名。
2、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315 号。、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王庆华
5、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股份,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等。
1
6、股权情况:公司为余钦、王庆华、余天睿三位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余钦为实际控
制人。
7、北京东方天宏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三、烟台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股东自有资金。
(二)、经营范围:节能技术的开发、咨询、维护、转让、服务;电力、热力的生产及销
售;工程项目管理及咨询;系统集成项目设计及实施;暖通空调设备、电蓄热设备、电力设
备、自动化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计算机系统及软件、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
销售、安装、维修;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开发、建设、维护及技术咨询;建筑智能化及建
筑节能工程设计与施工;能源检测、咨询、审计;物业管理;
(三)、股权情况:烟台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计划注册资本 1500 万元,东方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出资 765 万元,持股比例 51%;烟台裕众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525 万元,持股比例 35%;
北京东方天宏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210 万元,持股比例 14%。
(四)、公司投资进入新领域情况:
1、投资的业务情况
烟台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具备一定用能量需求且较稳定的企业或园区为主要目标
客户,围绕供热制冷能源建设和运营、配用电运营管理、分布式能源建设和运营、清洁能源
建设运营等四个业务模块,以联合开发和运营的模式开展项目。
3、人员情况
公司核心人员情况如下:
任志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美国项目管理协会认证 PMP 项目经理,华北电力大学电力
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工学硕士,烟台市节能先进个人,先后在山西省电力公司、东方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东方科技公司工作。
朱卫东:高级工程师,山东大学电力自动化专业研究生,先后在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科技公司从事产品研发、生产管理、计划调度等工作。拥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
利,获得了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技术创新一等奖、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烟台市科
学技术奖二等奖等诸多奖项。
安朝封: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山东省能源管理师、光伏系统设计工程师,武汉大学电
力自动化工程硕士,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先后在东方科技公司销售经理、项目经理、
2
工程部部长和系统集成部部长等岗位工作。
4、技术
烟台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来源主要依靠自主研发、与合作企业进行合作二次技术
创新开发、系统集成等。
5、可行性分析和市场前景
当前能源服务市场仍处于培育期,外部机遇较多,竞争者较少,只有部分运维公司仅提
供配电室的运维服务,不具备提供建设融资和运维增值服务的能力,而电力改革后的售电公
司、设备供应商均是潜在的竞争者,因此能否快速的占领市场资源,将直接决定公司的后续
发展规模和高度。
东方能源公司具有较强的内部优势,在市场开拓方面将采取扩张性战略,在现有成功案
例项目的基础上迅速开发后续项目,以占领市场先机,储备把握政策红利和改革红利的市场
资源和平台资源,市场前景广阔。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注册资金 1500 万元人民币,甲方认缴 51%(765 万元),乙方认缴 35%(525 万
元),丙方认缴 14%(210 万元)。
2、出资方案:各方认缴按两期出资,第一期出资于公司注册完成后 1 个月内各方完成
认缴金额 50%的出资,第二期出资于公司注册完成后 6 个月内完成余额的出资。
3、注册地址:烟台市高新区海兴路 28 号。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6、乙方为新成立公司员工持股公司,由投资公司作为股东参股新设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7、当新设公司自成立之日起三年内经营达到一定规模(累计销售收入达到 4000 万元且
累计账面净利润达到 500 万元)后 60 个日历日内,新设公司进行第一次增资扩股,注册资
本由 1500 万元增至 2000 万元。本次增资全部由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以净资产作为公司公
允价值的依据确定出资作价。甲方、丙方均承诺同意本次定向增资扩股事宜,均自愿放弃对
本次增资的优先购买权,并同意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增资。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当前的电力系统改革放开发电和配电市场逐步开放的趋势下,潜在的配用电服务市场将
逐步趋于开放和专业化,其中发电侧的放开将给分布式发电(包括光伏、风电等)的发展带
来机遇,配电、用电侧的开放将会给配电管理和售电服务带来机遇。投资成立烟台东方能源
3
科技有限公司,集中资源运作能源服务项目,开拓能源替代、配电资产建设运营管理、售电
业务等领域的业务,培育公司新的种子产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需要,契合国家的能源政
策和形势,具有良好的投资潜力和发展前景。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