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业A: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

审阅,现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提高闲置资金使用

效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利用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时点余

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购买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的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房向东 廖耀雄 周俊祥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深振业A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