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就独立董事开展工作的有关指导意见,我们对公
司内部控制活动进行认真审查后,就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2015年度,公司继续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公司从治理层面到各
具体工作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较完整的内
部控制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错
误,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
完整。
公司对各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未有违
反《企业内部控制基础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房向东 廖耀雄 周俊祥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