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码:2016-022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78,091,748.4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90,913,792.87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49,091,397.29 元后,2015 年,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1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
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
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如无法满足其中一条,公司可以不实施现
金分红。
目前,公司正处于战略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需要大额资金为公司战略转型
升级提供支撑。作为公司战略转型的重要步骤,公司目前正在通过全资子公司沈
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实施轨道车辆制造及铝型材深加工建设项目,项目
总投资54.99亿元,资金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和自筹资金,资金需求额大。
为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早日投产,在募集资金到账前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
入,因此公司面临着较大的资金压力。同时,公司目前现金流并不充裕,2015
年底可使用的现金为仅为41,672.46万元,资金流张,面临着较大的资金压力。
因此,目前公司现金流并不充裕,而且还有重大的现金支出计划,且符合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不影响公司的战略转型升级、项目投
资的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2015年不进行年度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为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
动资金,及公司新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
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
长和发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