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吉林利源精
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精制”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利源精制
2015 年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进
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核查手段
中信建投证券项目组对利源精制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
手段包括:
1、在利源精制的首发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
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号 22001638636055009903)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
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号
22001638636055018301)打印募集资金对账单;
2、取得募集资金的明细账和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
3、取得募集资金项目相关的设备采购、工程建造等相关合同;
4、将银行对账单、明细账、原始凭证、合同等进行核对;
5、现场观察募集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情况;
6、对公司财务负责人、项目建设负责人等进行访谈,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
项目建设情况;
7、核查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的相关内部决策文件。
二、核查结果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①首发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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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97 号文批准,根据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招股说明书相关规定,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A 股 2,360 万股,每
股面值为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6,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3,256,400.00 元。中准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0 年 11 月 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0]204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8 号文核准,吉林利源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13 年 5 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 A 股 1310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11.0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49,302,4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12,753,235.52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 113115 号《吉林
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①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9,752.12 万元,其中:投资于特
殊铝型材及铝型材深加工项目 33,660.06 万元;大截面交通运输铝型材深加工项
目 23,414.42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677.64 万元。
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1,277.04 万元,均投资于轨道
交通车体材料深加工项目。
3、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情况
①首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 7,400.34 万元。
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 8.84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利源精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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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专户存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利源精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辽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违规行为。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4.51万元,其中:投资于特殊铝型材及铝型材深
加工项目114.51万元;大截面交通运输铝型材深加工项目0万元。
2、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0.05 万元,均投资于轨道交通车体材料深加工项
目。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的差异
1、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特殊铝型材及铝型材深加工项目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不存在差异,于
2011年底基本完工并陆续投产,2015年实现效益6,472.66万元,达到了预期效益。
大截面交通铝型材深加工项目由于进口设备到货时间延迟等原因,未按原计
划完工投产,公司已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延迟情况及其原因。该项目于
2013年3月投产,2015年实现效益1,479.70万元,达到了预期效益。
2、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轨道交通车体材料深加工项目于2012年开工,于2015年6月该项目基本完工,
项目进展晚于预期,主要原因为进口设备到货时间延迟等情形。该项目2015年下
半年产生效益2,636.33万元。
(五)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0年,利源精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其他资金先行投入
进行了置换。具体情况为:
2010年11月29日,利源精制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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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0,825万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
事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中准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准专审
字[2010]2105 号),并已公告。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置换先期投入资金总额
特殊铝型材及铝型材深加工项目 34,010.00 18,865.00
大截面交通运输铝型材深加工项目 29,638.00 11,960.00
合计 63,648.00 30,825.00
2、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3年,利源精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其他资金先行投入
进行了置换。具体情况为:
2013年6月21日,利源精制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9,825.38万元。上述议案已经监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113472号《关于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并已公告。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置换先期投入资金总额
轨道交通车体材料深加工项目 189,260.00 129,825.38
合计 189,260.00 129,825.38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利源精制无超募资金使用。
(七)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利源精制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三、结论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利源精制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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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及《吉林利
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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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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