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16-008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参股公司华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因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基因公司系公司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康先生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安康先生将按出资比例提供担
保且条件相等,同时公司要求基因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本事项须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华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6月25日
3、注册地址:新乡市平原新区黄河大道中段1号楼568室
4、法定代表人:安康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生物医药技术咨询,对外贸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5年12月31日,基因公司的资产总额14,067.14万
元,负债总额6,842.31万元,所有者权益7,224.83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
-2064.56万元。
8、基因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基因公司40%的股权,安康先生
持有基因公司6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尚未与商业银行系统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基因公司目前已开展了七个单克隆抗体项目的研发,前
期需要大量的资金,自有资金无法满足,需向银行申请贷款。公司向基因公司提
供的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同意为其提供担
保。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深交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华兰生物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基
因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基因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目前其研发的七个单克隆抗体药物已经申报临床
研究,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需向银行申请贷款,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0。不存在逾期担保
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