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训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作为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5 年度工
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
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1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
按时出席了本年度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并列席了股东大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
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
理化建议,为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本人认为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任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人对 2015 年度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5 年 1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现任
总经理、副总经理辞去相应职务、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2、2015 年 4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公司
聘任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关于 2014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15 年 8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关于选举黄屹峰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4、2015 年 11 月 11 日,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意见。
5、2015 年 11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15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根据《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要求,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了合理建议,对经理
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审查,勤勉尽职的履行了职务。
2、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要求,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对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了认真审核,勤勉尽职的履行了职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
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它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得完成信息披露工
作。
2、本人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
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均
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
己的职责。
3、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交所有关文
件,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出席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
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它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在2016年任期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
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
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
设性的建议,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独立董事:马训波
201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