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代码:002534 股票名称:杭锅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6年1月26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03元/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1,083.5万股,向131名激励对象进行授予,激励
对象均为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1,083.5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40,052
万股的 2.71%,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5、本计划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为锁定期。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授予日起届满12个月且公司公告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后
第1个解锁期 35%
的首个交易日起12个月之内;
自授予日起届满24个月且公司公告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后
第2个解锁期 25%
的首个交易日起12个月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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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授予日起届满36个月且公司公告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后
第3个解锁期 20%
的首个交易日起12个月之内;
自授予日起届满48个月且公司公告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后
第4个解锁期 20%
的首个交易日起12个月之内。
6、本次授予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股本总额
激励对象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何伟校 董事、总经理 55 5.08% 0.14%
鲁尚毅 董事、副总经理 40 3.69% 0.10%
刘远燕 财务总监 35 3.23% 0.09%
王晓英 副总经理 35 3.23% 0.09%
蒋志康 副总经理 35 3.23% 0.09%
濮卫锋 董事会秘书 20 1.85% 0.0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863.5 79.70% 2.16%
骨干(125 人)
合计 1083.5 100.00% 2.71%
7、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8、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由于辞职、或者
个人原因减少或放弃认购本次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的股票数量由11,920,000股调整为10,835,000股,授予人数由142 人调整为131
人。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6〕
74 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
认为:截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项合
计人民币 9,784.005 万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1,083.5 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 8,700.505 万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截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
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135.5 元,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41,135.5 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 月 26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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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类别
股份数 比例 +(-) 股份数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5,227,000(注) 1.31% 10,835,000 16,062,000 3.90%
份
无限售条件股
395,293,000 98.69% 0 395,293,000 96.10%
份
合计 400,520,000 100% 10,835,000 411,355,000 100%
注:高管锁定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 41,135.5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度每股收益为
-0.38 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40,052 股增加至 41,135.5 万
股,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如下:
妻弟 夫妻
王水福 陈夏鑫 谢水琴
55.62% 44.38% 100%
钜基控股有限公司
100%
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 金润(香港)有限公司
38.94% 21.85%
%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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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股本的 38.94%,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王水福、陈夏鑫、
谢水琴。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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