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依法行使监事会工作职能,
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参加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
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5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两次,通讯表决会议六
次,会议情况如下:
1、2015年2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白银热电联产项目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调整向白银热电委托贷款利率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2月10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2015年2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剩余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2月17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3、2015年3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3月20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4、2015年3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含专项投资计划)》
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追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5、2015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因本次会议仅审议季报一项议案,会议决议免于公告。
6、2015年8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8月11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7、2015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8月29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8、2015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因本次会议仅审议季报一项议案,会议决议免于公告。
二、监事会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5年,监事会通过列席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查阅公司相关文件等
方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2015年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依法运作,合规经营;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表决、决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事项均得到有效执行;2015年因非公开发
行导致注册资本增加,以及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基本规章制度,并制定了《对外
担保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公司内部治理
架构和内部控制制度;2015年,公司的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没
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定期阅读公司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信息,通过会议方式
分别审阅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关
文件,检查了公司财务制度及其执行情况,日常财务管理情况。公司历次财务报
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经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交易的决策、交易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关联租赁、工程施工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
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关联交易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审查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5 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
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进
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能够得到充分有效地监督。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
制的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监
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5、审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1235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1月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
行了424,594,25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8.01元/股,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月23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监
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2015年度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日常管理和使用,包括募投
项目建设支出、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等均符合相关内控流程,募集资金实际
投入项目与承诺一致,未发生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存放的情况。
2015年2月6日,公司监事会七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白银热电联产项目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2015年2月16日,公司监事会七
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剩余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
议案》。监事会认为:以上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
2015年3月18日,公司监事会七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2015年3月27日,公司监事会七届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追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权益。
2015年3月27日,公司监事会七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使用。
2016年,监事会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强化监事会
监督检查功能,不断优化监督方式方法,依法依规,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职责,
促进公司治理完善,推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规范公司运作,防控经营风险,维
护股东权益,推动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得到全面提升。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