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9 证券简称:上海凯宝 公告编号:2016-014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上海凯宝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
于 2016 年 04 月 25 日(星期一)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04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04 月 24 日-2016 年 04 月 2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04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04 月 24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04 月 25 日下午 15:00。
3.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4 股权登记日:2016 年 04 月 18 日(星期一)
5. 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亲自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出席及列席对象
(1)凡于 2016 年 04 月 18 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前述股东可以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有关人员。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2. 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 审议《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有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 2016 年 03 月 30 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时间:2016 年 04 月 20 日(周三),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6 年 04 月 20 日 16: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 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程普路 88 号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
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
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
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
(1)会议登记请在上述公告的登记时间里办理,其他时间恕不办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
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5039
3、投票简称:凯宝投票
4、投票时间:2016 年 04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
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以 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以此
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
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00 元
议案 1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1.00 元
议案 2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2.00 元
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00 元
议案 4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00 元
议案 5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00 元
议案 6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 元
议案 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00 元
议案 8 《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元
议案 9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9.00 元
议案 1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 10.00 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
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
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
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
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
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04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04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
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
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会务组联系:
联系电话:【021-37572069】
联系传真:【021-37572069】
联系人:【杜洋】
联系地址:【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程普路 88 号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401】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03 月 28 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
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
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表决意见
序号 股东大会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 《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
投票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
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