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9 证券简称:上海凯宝 公告编号:2016-015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宝”或“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03 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
完成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投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87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凯宝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证上[2010]9号文《关于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
上市的通知》同意,公司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27,4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
为1,041,2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7,442,445.38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973,757,554.62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为287,000,000元,本次发行超募资金
金额为686,757,554.6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9日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9]第
1195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募集资金将用于如下项目:
投资总额 项目完
项目名称 备案文号 环评批复
(万元) 工情况
现代化中药等医药产品 沪奉发改备 沪环审(2008)
20,700 已完工
建设项目 (2008)023 号 14 号
现代化中药等医药产品 沪奉发改备
8,000 未完工
建设项目(二期) (2009)023 号
合计 28,700
2011 年 3 月 28 日,上海凯宝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
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上海凯宝使用超募资金 4,350 万元投资两个项目补充一期项目,
其中超募资金补充“痰热清注射液生产线拆迁扩建项目”投资额 1,750 万元,超募
资金购置辅助生产设备项目投资额 2,600 万元,现代化中药等医药产品建设项目投
资总额变更为 25,050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使用超募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现代化中药等医药产品建设项目”已
经建设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25,050 万元,项目结余募集
资金 138.11 万元(包括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6.1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总 累计投入金 项目完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承诺投资项目名称
额 额 工情况 (含利息)
现代化中药等医药
25,050 24,985.66 已完工 138.11
产品建设项目
合计 25,050 24,985.66 138.11
2、节余资金存放情况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现代化中药等医药产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
1001780429300356257 138.11
品建设项目 市奉贤支行
三、募投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市场及形势的不断变化,充分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
适时调整项目投资进程、投资估算及建设设计方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经济
形势和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同时,新版 GMP 的实施对药品生产企业在硬件
及软件管理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降
低生产成本,加强公司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4,350 万元投资两个
项目补充一期项目,从而满足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要求。
公司根据实际运营的情况,在预测市场需求的情况下,结合内部管理提升和技
术创新,在原有基础上节约部分募集资金。因此,募投项目“现代化中药等医药产
品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38.11 万元(含利息)。
四、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止 2016 年 03 月 2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承诺投资的募投项目“现代化中药
等医药产品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了项目建设,达到可使用状态,项目合计使用募集
资金 25,050 万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4,985.66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 138.11 万
元(含利息收入)。
为了提高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给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利益,公司拟将上
述结余募集资金 138.11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上述结余募集
资金及利息转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董事会
将委托相关人员办理销户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
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本次节余资金(包
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
的意见后方可使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承诺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
司承诺在本次使用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
风险投资。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2016 年 0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的
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6 年 0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关于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一致认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承诺投资的募投项目“现代化中药等医药产品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了项
目建设,达到可使用状态。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转为流动资金有利于更加合理、
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
目实施完毕后的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认真审查后认为:
1、上海凯宝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38.11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
金净额的 10%。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上海凯宝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实
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盈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东吴证券对上海凯宝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及使用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0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