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履职情况报告
2015 年度内,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在年报编制、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部控
制等方面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现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5 年 1 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第六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原大康、丁原臣、张志孝及公司董
事付俊雄、段秋荣 5 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原大康女士任主任委
员。经 201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
过,调整后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原大康、张志
孝、苏祥林及公司董事付俊雄、段秋荣 5 名成员组成。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内,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
全体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15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4 年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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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的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会议听取了《财务产权部 2014 年
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准备情况》、《风险控制部 2014 年内部控制审
计准备情况》。
(二)2015 年 3 月 12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计的第一次审议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会
议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情况》、《公司 2014 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情况及 201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
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及 2015 年工作计划》,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会后,各位委员
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无管理层参加的沟通会议,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表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顺畅,工作得到公司的积极配
合。
(三)2015 年 3 月 26 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
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第二次审议意见》、《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决议》、《关于公司 2014 年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4 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总结和评价的议案》;会议听
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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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5 年 8 月 26 日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听
取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提出问题及管理建议的
整改情况》、《公司 2014 年内部控制审计提出问题及管理建议的
整改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重视审计提出的建议并进行整
改,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五)2015 年 12 月 8 日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听
取了《财务产权部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准备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监督部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准备工作情况》;审议
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5 年财务会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的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依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履行职
责,在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指导
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及建
议。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4 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计划、人员安排和总体方案及其审计费
用和聘用条款,对 2014 年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初步审计结
果和最终审计结果进行了审议,并对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评价,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的职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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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准则,以客观、公允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
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完成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且客观、公正、实
事求是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 201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
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及其整改提出了指导性意
见,有效推动和完善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与会计师就进场审计
情况进行了沟通,并发表了两次审议意见,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与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做好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的编制与审计工作,确保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14 年财务会计报告客观、真实、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生产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等相关信
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错报、漏报情况,会
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规定,会计信息的
披露真实、可靠、完整。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审
议了公司 201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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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
理结构,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以
有效执行,保持了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希
望公司结合 2014 年度评价报告,继续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
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保证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
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有效沟通,审计委员会召开 3 次见面沟通会,
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并进行积极协调,确保 2014 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顺利完成,以及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审计委员会履职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2016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
原则,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经
营管理层、职能部门、审计机构的沟通,科学、有效地履行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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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委员签名:
原大康 段秋荣 付俊雄 张志孝 苏祥林
2016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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