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我们作为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责,认真
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工作的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现有三名委员,均为独立董事,其中两名为新加坡
籍独立董事,分别为陈德仁先生、卓侨兴先生;一名为中国籍独立董事,
为强志源先生。
陈德仁先生:历任加拿大多伦多宏观财务有限公司总裁;中国(天
津)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裁及CEO;博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
主席兼CEO。2014年5月至今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卓侨兴先生:曾在新加坡发展银行DBS和美国大通银行JPMORGAN投
行部任职;曾任香港及新加坡瑞士银行(UBS)助理董事,负责亚洲交
通业、娱乐及酒店业的投行业务;曾担任过多家中资大型企业的董事,
包括扬子江船业,中国尚舜化工控股有限公司等。现在新加坡ICH GEMINI
PTE LTD任职。2013年5月至今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强志源先生:历任天津财经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天津北
方人才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2009年6月至2014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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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任天津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研究院院长;2007年8月至2013年12
月,任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6月至今,任天津
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研究院教授。2015年5月至今任天津中新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
行职责。2015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
部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1、2015年3月2日,召开了公司201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的
主要内容为:公司管理层向审计委员会介绍2014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
况;外部审计师就2014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做总体介绍,将初审财务
报表提交审计委员会审阅。
2、2015年3月25日,召开了公司201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的
主要内容为:外部审计师根据2014年度年报工作会议的有关意见对审计
进行调整的情况向审计委员会作了汇报。
3、2015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2015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的
主要内容为:审核公司2014年中国准则、国际准则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审核《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外部审计师出具的《审
计委员会报告》;审核2014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审计委员会对续聘
审计师发表意见等事项。
4、2015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2015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的
主要内容为:审核公司2015年一季度中国准则、国际准则报告及摘要;
审核公司2015年内审工作计划、内控工作计划;审核2015年一季度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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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情况等事项。
5、2015年8月11日,召开了公司2015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的
主要内容为: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中国准则、国际准则报告及摘要;
审核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审
核2015年半年度关联发生情况等事项。
6、2015年10月26日,召开了公司2015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的主要内容为:审核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中国准则、国际准则报告及摘
要;审核公司2016年内审工作计划;审核2015年第三季度关联发生情况;
审核外部审计师《2015年度审计计划报告》等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2014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 2014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
事制度》规定,在外部审计师进场审计之前,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
议;在外部审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后两
次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督促年报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后,决定同意将经审计的公司 2014 年度财务
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核。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境内审计师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境外审计师 RSM 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执行 2014 年度年报审计工
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两家会计师事务所较好地
完成了公司 2014 年度的审计工作,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两家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境内、境外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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