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6009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资产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部分应收款项及固定资产进行核销。
一、本次核销资产的情况
1、公司对资产进行清查,核销因账龄长、确实无法收回等原因的应收款项
3 项,账面原值 26.09 万元。
2、核销因老化且无法修复以及技术淘汰等原因报废的固定资产 233 项,账
面原值 1,332.24 万元,累计计提折旧 1,111.86 万元,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8.99 万元,账面净额 201.39 万元。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影响
1、公司 2014 年已对上述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13.2 万元,2015 年核销应
收款项时计提坏账准备 12.89 万元,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是减少利润总额
12.89 万元。坏账核销后,公司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2、本次核销报废固定资产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是减少利润总额
201.39 万元。
三、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
对上述应收款项及固定资产进行核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核销部分资产损失的议案》,此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核销部分资产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本次核销资产有益于公司提高资产的质量,是公司生产发展的需要,符合公
司长远利益,没有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对本议案所述资产进行核销。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部分资产核销的决议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核销部分
资产有利于公司提升资产的质量,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同意公司对本议案所述资产进行核销。
四、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