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6003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下
午 2:30 在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 46 号黔源大厦 4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以书面形式送达给各位监事。监事会主席陈宗法,监事罗涛、杨明
香、田景武、罗远惠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审计机构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宗法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15 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请详见刊登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报告全文。)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
司经营中各个流程、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5 年度董
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监事会对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四、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请详见刊登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贵州黔源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2016
年财务预算安排说明》;
六、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
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2015 年度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 224,901,490.47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2,490,149.05 元,减去
2015 年实施现金红利分配 118,756,362.78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233,706,011.13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7,360,989.77 元。
2015 年,公司经营业绩同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为更好地回报股东,本报
告期拟派发现金红利,即: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305,398,6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52,699,331.00 元,本
报告期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七、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资产损失的议
案》;(请详见刊登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核销部分资产损失
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部分应收款项及固定资产核销的决议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公司核销部分资产有利于公司提升资产的质量,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审批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同意公司对本议案所述资产进行
核销。
八、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监事会核查,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年度服务费用为 50 万元。
上述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议案尚
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