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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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齐峰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齐峰新材2015年度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92]号)核准,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或“公司”)于2014年9月15日公开发行人民币可

转换公司债券76,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

发行费用1,442.6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57.40万元。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

【2014】第3-00033号验资报告。

201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8,249.12万元,其中直接投入承诺投

资项目8,249.12万元。另外,2015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2,000.00万元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理财产品;2015年10月,公司使用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

额使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增加1,168.16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

账户余额为4,426.29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3,426.29万元,定期存单为

1,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0

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

与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共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该银行开设了一个专户以及该专户

派生的定期存单进行存储和管理。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淄博欧木”),在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内,公司将通过分步增资淄博欧木

特种纸业有限公司的方式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

司向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增资46,719.61万元,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完成了对

淄博欧木的增资。淄博欧木于2014年10月27日与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

公司在该银行开设了一个专户以及该专户派生的定期存单进行存储和管理,同时,

淄博欧木与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

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该银行开设了一个专户以

及该专户派生的定期存单进行存储和管理。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余额 账户性质

公司

齐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1603006129520357835 6,718,655.24 活期存款

新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1603006114200019073 定期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242923733304 20,121,410.28 活期存款

淄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242901179982 定期存款

欧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15232301040007272 7,422,875.14 活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15232351600000009 10,000,000.00 定期存款

合计 44,262,940.66

注: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74,557.40 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总额

9,442.58 万元,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32,000.0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金额 30,000.00 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114.82 万元,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426.29 万元差

异 1,311.47 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4,557.4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249.1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442.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计投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更项目 调整后投 本年度 入金额与承诺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进度(%)(4)=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项目 (含部分 资总额 投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3)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 金额(1) 金额(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变更) =(2)-(1)

年产11.8万吨高性

能环保装饰板材饰 否 74,557.40 74,557.40 74,557.40 8,249.12 9,442.58 -65,114.82 12.66 2016年11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面材料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不适用。

整情况

2014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用年产 11.8 万吨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性能环保装饰板材饰面材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置换 694.00 万元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上述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置换情况 审核,并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出具大信专审字【2014】第 3-00143 号《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已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划转了上述募集资金。

2014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人民币 3 亿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之子公司淄博欧木于 2014 年 11 月 19 日划转募集资金 2.5 亿元,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7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日划转募集资金 0.5 亿元。

资金情况

2015 年 10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可

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 亿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不适用。

金额及原因

根据 2014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了交通银行临淄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35 天”集合理财计划,期限为 2014 年 12 月 5 日至 2015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年 1 月 9 日,投资类型为保本收益型,投资收益率为 5.20%,本年度实现投资收益 76.93 万元。

根据 2015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2015 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2,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本年实现投资收益 421.99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根据2015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2,000.00万

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本年实现投资收益421.99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起息日 到期日 期末数

1 本利丰定向理财 90 天 2015-10-30 2016-1-28 7,000.00

2 蕴通财富日增利 92 天 2015-12-14 2016-3-15 2,000.00

3 速决速胜理财 181 天 2015-7-16 2016-1-13 3,000.00

4 富民齐兴 014 号 182 天 2015-7-20 2016-1-18 3,000.00

5 本利丰定向理财 172 天 2015-7-17 2016-1-5 10,000.00

6 保本型法人理财 182 天 2015-7-21 2016-1-19 4,000.00

7 人民币按期开放定制 01 2015-12-23 2016-12-28 3,000.00

合 计 32,000.00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齐峰新材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中华 刘 昊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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