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6】第 3-00058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1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Zhichun Road,Haidian Dis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6】第 3-00058 号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5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
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
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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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
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
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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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92]号)核准,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5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 76,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
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442.6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74,557.40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了大信验字【2014】第 3-00033 号验资报告。
201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8,249.12万元,其中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8,249.12万元。另外,2015年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2,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
品理财产品(详见“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2015年10月,本公司使用
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
费支出后的净额使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增加1,168.16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
金账户余额为4,426.29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3,426.29万元,定期存单为1,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0 年 12 月 29 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与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银行开设了一个专
户以及该专户派生的定期存单进行存储和管理。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
博欧木”),在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内,公司将通过分步增资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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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实施完成。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淄博欧
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增资 46,719.61 万元,公
司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完成了对淄博欧木的增资。淄博欧木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与保荐人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由本公司在该银行开设了一个专户以及该专户派生的定期存单进行存储和管理,同时,
淄博欧木与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共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银行开设了一个专户以及该专户派生的定期存单
进行存储和管理。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余额 账户性质
公司
本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1603006129520357835 6,718,655.24 活期存款
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1603006114200019073 定期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242923733304 20,121,410.28 活期存款
淄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242901179982 定期存款
欧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15232301040007272 7,422,875.14 活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15232351600000009 10,000,000.00 定期存款
合计 44,262,940.66
注: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74,557.40 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总额 9,442.58 万元,使
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32,000.0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30,000.00 万元,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余额 3,114.82 万元,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426.29 万元差异 1,311.47 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
费后的净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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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根据 2015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于 2015 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2,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
买了银行理财产品,本年实现投资收益 421.99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明细:
序号 项目 起息日 到期日 期末数
1 本利丰定向理财 90 天 2015-10-30 2016-1-28 7,000.00
2 蕴通财富日增利 92 天 2015-12-14 2016-3-15 2,000.00
3 速决速胜理财 181 天 2015-7-16 2016-1-13 3,000.00
4 富民齐兴 014 号 182 天 2015-7-20 2016-1-18 3,000.00
5 本利丰定向理财 172 天 2015-7-17 2016-1-5 10,000.00
6 保本型法人理财 182 天 2015-7-21 2016-1-19 4,000.00
7 人民币按期开放定制 01 2015-12-23 2016-12-28 3,000.00
合 计 32,000.00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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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4,557.4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249.1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442.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计投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更项目 调整后投 本年度 入金额与承诺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进度(%)(4)=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项目 (含部分 资总额 投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3)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 金额(1) 金额(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变更) =(2)-(1)
年产11.8万吨高性
能环保装饰板材饰 否 74,557.40 74,557.40 74,557.40 8,249.12 9,442.58 -65,114.82 12.66 2016年11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面材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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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2014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用年产 11.8 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吨高性能环保装饰板材饰面材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置换 694.00 万元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上述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及置换情况 通合伙)审核,并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出具大信专审字【2014】第 3-00143 号《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鉴证报告》。本公司已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划转了上述募集资金。
2014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淄博欧木于 2014 年 11 月 19 日划转募集资金 2.5 亿元,本公司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于 2014 年 11 月 17 日划转募集资金 0.5 亿元。
动资金情况
2015 年 10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
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 亿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根据 2014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了交通银行临淄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35 天”集合理财计划,期限为 2014 年 12 月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5 日至 2015 年 1 月 9 日,投资类型为保本收益型,投资收益率为 5.20%,本年度实现投资收益 76.93 万元。
根据 2015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于 2015 年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 32,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本年实现投资收益 421.9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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