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2016年公司与南通海立电子有限公
司、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
售产品、商品,采购产品、商品,提供劳务。预计2016年度总金额为20,270万元,
2015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5,012.51万元,占2015年同类交易金额7.88%。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现对本公司2016年度全年预计日
常经营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交 上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关联人 易金额 生的总金额
一、销售商品情况
销售原材料 7,500 6,228.68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 销售产成品 南通海立 800 588.23
商品 销售原材料 3,000 1,696.34
销售产成品 南通海声 600 378.99
小计 —— —— 11,900 8,892.24
二、采购商品情况
采购原材料 150 82.55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
采购产成品 南通海立 4,800 3,596.83
商品
采购原材料 南通海声 40 1.2
采购产成品 2000 1332.91
采购酚醛盖板 南通托普 600 451
小计 —— —— 7,590 ,5464.49
三、提供劳务情况
物业管理 南通海立 80 61.8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 水电空调 南通海立 250 225.83
务 物业管理 南通海声 60 52.8
水电空调 南通海声 250 182.83
小计 640 523.26
四、租赁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租 南通海立
房屋 80 74.62
赁 房屋 南通海声 60 57.9
小计 140 132.52
总计: 20,270 15,012.51
备注:1、销售商品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2、采购商品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3、提供劳务业务涉及租金和物业服务费参照开发区行情按照15-20元/平米的价格
确定。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存在与关联方采购和销售商品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关联方基本情况
如下:
江海股份之子公司(含孙公司)情况
母公司对
母公司对本公
关联方名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
注册地址 业务性质 司的表决权比
称 或类型 人 (万元) 持股比例
例(%)
(%)
内蒙古海
立电子材
内蒙古乌 有限责任 生产型企
料有限公 陈卫东 5,330.01 75% 75%
兰察布市 公司 业
司(子公
司)
凤翔海源
储能材料 陕西省宝 有限责任 生产型企
陈卫东 12,000.00 75% 75%
有限公司 鸡市 公司 业
(子公司)
绵阳江海
电容器有 四川省绵 有限责任 生产型企
陈卫东 2,000.00 100% 100%
限公司(子 阳市 公司 业
公司)
南通海润
电子有限 江苏省南 有限责任 生产型企 275 万(美
徐永华 86.00% 66.67%
公司(子公 通市 公司 业 元)
司)
南通新江
海动力电
江苏省南 有限责任 生产型企
子有限公 陆军 20,000.00 100% 100%
通市 公司 业
司(子公
司)
江苏荣生
电子有限 有限责任 生产型企
盐城市 陈卫东 6,557.64 60% 60%
公司(子公 公司 业
司)
宝鸡海昱
电子材料 陕西省宝 有限责任
有限公司 鸡市 公司 生产型企
(孙公司) 陈卫东 业 1,000 75% 56%
南通江海
江苏省南 有限责任
储能技术 生产型企
通市 公司
有限公司 陈卫东 业 12,000 100% 100%
2、江海股份之合营及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合 本公司合
被投资单位 法定代表 注 册 资 本
企业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计持股比 计表决权
名称 人 (万元)
例(%) 比例(%)
南通托普电
有限责任公 江苏省南通 生产型企
子材料有限 覃九三 355.20 40% 40%
司 市 业
公司
南通海立电 有限责任公 江苏省南通 生产型企
市村滋朗 2,035.79 52.50% 50%
子有限公司 司 市 业
3、江海股份之合营企业全资子公司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 本公司合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4、合营企业经营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
期末资产总额 期末负债总额 期末净资产总额 本期营业收入总额 本期净利润
称
南通海立电子
210,272,241.53 67,418,908.95 142,853,332.58 275,737,266.77 22,370,854.27
有限公司
注: 201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将持有的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
司 50%的股权转让给南通海立电子有限公司,南通海声成为南通海立的全资子
公司。
2013 年 8 月 15 日公司二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收购陕西金桥科技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持有的凤翔海源储能材料有限公司 24%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现持有凤
翔海源 75%的股权;同时通过了关于收购荣生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收购
完成后公司现持有荣生电子有限公司 60%的股权。
宝鸡海昱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由内蒙古海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宝鸡宝源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 1000 万,于 2014 年 9 月注册成立。其中内蒙海立投资占
比 75%、宝鸡宝源投资占比 25%。组建后母公司对其的持股比率及表决权均占
75%。
2015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
通江海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总投资 60,000 万元。
2014 年 8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向香港昌能国际
投资有限公司以 7,658,700.00 元收购子公司绵阳江海电器有限公司 28%,收购完
成后公司将持有绵阳江海电器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绵阳江海电器有限公司股
权变更于 2015 年 1 月完成。
5、合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南通海立电子有限公司是公司与日本日立 AIC 株式会社的合营公司。本公
司董事陈卫东作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担任南通海立电子有限公司总经
理、本公司高管顾义明作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担任南通海立电子有限公
司副总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南通海立电子有限公
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是公司与自然人张咏民先生的合营公司(2011 年
11 月,江海股份和张咏民先生都已将所持南通海声的各 50%的股权转让给南
通海立,南通海声成为南通海立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高管顾洪钟作为上市
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担任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依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6、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均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
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的
正常业务范围,对公司的利润无负面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6 年度预计将与关联方南通海立电子有限公司(南通
海立)、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南通海声)、南通托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南通
托普)发生以下关联交易:
1.公司预计采购南通海立、南通海声、南通托普材料及产品约 7,590 万元,
采购价格将按照市场价格相对浮动的原则确定。其中:预计向南通海立采购原材
料、产成品 4,950 万元;预计向南通海声采购原材料、产成品 2,040 万元;预
计向南通托普采购酚醛盖板 600 万元。
2. 公司预计将向南通海立、南通海声销售材料、产品约 11,900 万元,销
售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相对浮动的原则确定。其中:预计向南通海立销售原材料、
电容器 8,300 万元;预计向南通海声销售原材料、产成品 3,600 万元。
3.公司将向南通海立、南通海声出租厂房并提供相关物业服务,租金和物业
服务费参照开发区行情按照 15-20 元/平米的价格确定,授权公司高管层与关联
方签订合同。其中:预计向南通海立收取物业及水电空调、房租等服务费 410
万元;预计向南通海声收取物业及水电空调、房租等服务费 370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江海股份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江海股份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
述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江海股份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
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
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程序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6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
定价政策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定价方法合理,价格公允;公司 201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计划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对公司的利润无负面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 2015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