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文件要求,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作
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士”、“公司”)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三力士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
一、西南证券的核查工作
西南证券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
报告;实地查看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生产建设场所,前往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
行核查对账单,与银行相关负责人访谈;并与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负责人等人员访谈,核查了募集资金的使用与项目建设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55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三力士
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的方式发行不超过 5,886 万股,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截至 2013 年 1 月 28 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838.3233
万股,发行价格为 6.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89,999,996.44 元,扣除承
销保荐费 14,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75,999,996.44 元,已由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29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招商银行绍兴柯桥支行,
账号:575902239610918,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 1,090,000.00 元,计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909,996.4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3 年 1 月 30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 610004 号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明细 金额(元)
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0,150,795.39
减:2015年度使用 23,030,031.94
加:2015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1,550,748.28
加:2015年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70,000,000.00
加:2015年度银行短期定存转入 148,051,498.67
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26,723,010.4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
司、已分别与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
桥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履行不存在
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
柯桥支行专项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专项专户,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
账户名称 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元)
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575902239610966 活期存款 174,111,717.32
司绍兴柯桥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 33001667435053008326-0002 活期存款 52,611,293.08
限公司三门支行
合计 226,723,010.40
(三)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030,031.94 元,具体情
况详见下表:
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 37,491.00 入募集资 2,303.00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8,000.00 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8,000.00 入募集资 16,018.4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4.68% 金总额
是否
项目达
已变 截至期末 是否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年度 截至期末 到预定
更项 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 达到 性是否发
和超募资金投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投入金 累计投入 可使用
目(含 (%) 现的效益 预计 生重大变
向 总额 (1) 额 金额(2) 状态日
部分 (3)=(2)/(1) 效益 化
期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 新 建 年 产
2014 年
3,000 万 Am 高
否 11,000.00 11,000.00 2,019.25 9,737.85 88.53% 9 月 30 2,875.39 是 否
性能特种传动
日
V 带生产线
2. 年 产 特 种 橡
2014 年
胶带骨架材料
是 28,000.00 6,500.00 283.75 6,280.61 96.62% 12 月 31 870.84 否 是
13,500 吨建设
日
项目
3.年产 5000 吨
特种橡胶骨架 不
材料和 600 万 是 21,500.00 0.00% 不适用 适
AM 农机带项 用
目
合计 39,000.00 39,000.00 2,303.00 16,018.46 3,746.23
未达到计划进
“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 13,500 吨建设项目”由于实施用地不适宜继续扩大生产,2015 年 12 月 15 日,第五届董
度或预计收益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在
的情况和原因
完成两条线绳生产线的建设后停止继续扩大投资,该因素致使原先承诺效益无法实现。
(分具体项
目)
项目可行性发
原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 13,500 吨建设项目实施用地不适宜继续扩大生产,公司决定在完成两条线绳生产线的建
生重大变化的
设后停止继续扩大投资。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项目实施地点
公司将原计划项目实施主体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的部分投资变更至绍兴三达,由其在绍兴市滨海新区实施。
变更情况
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
公司将原计划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的 28,000.00 万元投资“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 13,500 吨建设项目”变
项目实施方式
更为绍兴三达的 21,500.00 万元投资“年产 5000 吨特种橡胶骨架材料和 600 万 AM 农机带项目”及浙江三达工业用
调整情况
布有限公司的 6,500.00 万元投资“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 13,500 吨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先期投入 无。
及置换情况
2014 年 9 月 1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运用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用闲置募集资
限不超过 12 个月。
金暂时补充流
201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该归还情
动资金情况
况通知保荐机构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2015 年 10 月 9 日,公司已将剩余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7,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
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 2015 年度专户余额为 226,723,010.40 元(含利息收入)。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无
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原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 13,500 吨建设项目实施用地不适宜继续扩大生
产,公司决定在完成两条线绳生产线的建设后停止继续扩大投资。鉴于相关骨架
材料产品主要作为三力士的前端产品,因此新项目实施地放在绍兴滨海新区拥有
一定的地缘优势,降低成本,提高整合效率。
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项目实施主体浙江三达工
业用布有限公司的部分投资变更至绍兴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由其在绍兴市滨海
新区实施。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4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进展前提下,公司使用 9,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4 年 11 月 28 日,公
司已将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5
年 10 月 9 日,公司已将剩余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7,000 万元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2)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26,723,010.40 元。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5 年专户余额为 226,723,010 .40 元(含利息收入)。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下表
截至期
变更后项 末投资 项目达到 变更后的项
本年度 截至实际 本年度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 对应的原承 目拟投入 进度 预定可使 目可行性是
实际投 累计投入 实现的 到预计
目 诺项目 募集资金 (%) 用状态日 否发生重大
入金额 金额(2) 效益 效益
总额(1) (3)=(2)/ 期 变化
(1)
1.年产特种橡 年产特种
2014 年
胶带骨架材 橡胶带骨架
6,500.00 283.75 6,280.61 96.62% 12 月 31 870.84 否 否
料 13,500 吨 材料 13,500
日
建设项目 吨建设项目
2.年产 5000
年产特种
吨特种橡胶
橡胶带骨架
骨架材料和 21,500.00 0.0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材料 13,500
600 万 AM 农
吨建设项目
机带项目
原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 13,500 吨建设项目实施用地不适宜继续扩大生产,公
司决定在完成两条线绳生产线的建设后停止继续扩大投资。鉴于相关骨架材料产品
主要作为三力士的前端产品,因此新项目实施地放在绍兴滨海新区拥有一定的地缘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优势,降低成本,提高整合效率。
(分具体项目) 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项目实施主体浙江三达工业用布
有限公司的部分投资变更至绍兴三达,由其在绍兴市滨海新区实施。
2015 年 12 月 16 日在巨潮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全文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说明
2、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三、西南证券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西南证券认为三力士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规范,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时履行了有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
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一致。西南证券对三力士董事会编制并披露
的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康剑雄 张瑾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