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力 士: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来源:深交所 2016-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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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236号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士公司”)

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

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三力士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

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第 1 页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三力士公司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

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三力士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三力士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三力士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 O 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55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三力士橡胶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发行不超过 5,886 万股,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 月 28 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838.3233 万股,

发行价格为 6.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89,999,996.44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

14,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75,999,996.44 元,已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29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招商银行绍兴柯桥支行,账号:

575902239610918,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 1,090,000.00 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374,909,996.4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于 2013 年 1 月 30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 6100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明 细 金额(元)

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0,150,795.39

减:2015年度使用 23,030,031.94

加:2015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1,550,748.28

加:2015年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70,000,000.00

加:2015年度银行短期定存转入 148,051,498.67

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26,723,010.4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专项报告第 1 页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方监

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

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

专项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专项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制度。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 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575902239610966 活期存款 174,111,717.32

绍兴柯桥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 33001667435053008326-0002 活期存款 52,611,293.08

公司三门支行

合 计 226,723,010.40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030,031.94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原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 13,500 吨建设项目实施用地不适宜继续扩大生产,公司

决定在完成两条线绳生产线的建设后停止继续扩大投资。鉴于相关骨架材料产品主

要作为公司的前端产品,因此新项目实施地放在绍兴滨海新区拥有一定的地缘优势,

降低成本,提高整合效率。

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项目实施主体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

司的部分投资变更至绍兴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三达”),由其在绍

兴市滨海新区实施。

2015 年 12 月 16 日在巨潮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全文披露。

专项报告第 2 页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4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

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进展前提下,公司使用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已将部分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5 年 10 月 9 日,公司已

将剩余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7,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26,723,010.40 元。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5 年专户余额为 226,723,010 .40 元(含利息收入)。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专项报告第 3 页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

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专项报告第 4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37,491.00 2,303.00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8,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8,000.00 16,018.46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4.68%

是否已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项目(含部分

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 新建年产 3,000 万 Am 高

否 11,000.00 11,000.00 2,019.25 9,737.85 88.53 2014 年 9 月 30 日 2,875.39 是 否

性能特种传动 V 带生产线

2.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

是 28,000.00 6,500.00 283.75 6,280.61 96.62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否 是

料 13,500 吨建设项目 870.84

3.年产 5000 吨特种橡胶

骨架材料和 600 万 AM 农 是 21,50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机带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9,000.00 39,000.00 2,303.00 16,018.46

合计 39,000.00 39,000.00 2,303.00 16,018.46 3,746.23

未 达到计 划进度或 预计 “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 13,500 吨建设项目” 由于实施用地不适宜继续扩大生产,2015 年 12 月 1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完成两条线绳生产线的建设后停止继续扩大投资,该因素致使原先承诺效益无法实现。

体项目)

项 目可行 性发生重 大变

原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 13,500 吨建设项目实施用地不适宜继续扩大生产,公司决定在完成两条线绳生产线的建设后停止继续扩大投资。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募 集资金 投资项目 实施 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项目实施主体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

地点变更情况 司的部分投资变更至绍兴三达,由其在绍兴市滨海新区实施。

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的 28,000.00 万

募 集资金 投资项目 实施

元投资“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 13,500 吨建设项目”变更为绍兴三达的 21,500.00 万元投资“年产 5000 吨特种橡胶骨架材料和 600 万 AM 农机带项目”及浙江三达工业

方式调整情况

用布有限公司的 6,500.00 万元投资“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 13,500 吨建设项目”

募 集资金 投资项目 先期

无。

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 年 9 月 1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

用 闲置募 集资金暂 时补 公司拟运用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该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2015 年 10 月 9 日,公司已将剩余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7,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 目实施 出现募集 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 未使用 的募集资 金用

2015 年度专户余额为 226,723,010.40 元(含利息收入)。

途及去向

募 集资金 使用及披 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 本年度实际 截至实际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集资金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度(%)(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年产特种橡胶带 年产特种橡胶带骨

骨架材料 13,500 架材料 13,500 吨建 6,500.00 283.75 6,280.61 96.62 2014 年 12 月 31 日 870.84 否 否

吨建设项目 设项目

2.年产 5000 吨特

年产特种橡胶带

种橡胶骨架材料

骨架材料 13,500 吨 21,500.00 0.0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和 600 万 AM 农机

建设项目

带项目

合计

原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 13,500 吨建设项目实施用地不适宜继续扩大生产,公司决定在完成两条线绳生产线的建设后停止继续扩

大投资。鉴于相关骨架材料产品主要作为三力士的前端产品,因此新项目实施地放在绍兴滨海新区拥有一定的地缘优势,降低成本,

提高整合效率。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

项目实施主体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的部分投资变更至绍兴三达,由其在绍兴市滨海新区实施。

2015 年 12 月 16 日在巨潮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全文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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