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6-030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文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国建先生主
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一、经认真审议,与会监事通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 年
度报告摘要》刊登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
5、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
价是客观、准确的。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6 年度的审计机
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