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晶电子: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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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6011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存货、设备类固定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及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转让给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和公司全资

子公司黄山市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的持续

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决策经过深思熟虑,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

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存货、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建筑物类固

定资产转让给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和黄山市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雄伟、徐杰震、周亚力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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