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议案涉及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要求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公司报告期
内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监督,有关
情况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2)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8,673.67万元,上述
担保总额占公司201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4.65%。
目前,公司医疗产业旗舰西安国际医学中心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之
中;此外,公司与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出资设立商洛国际医学中心有
限公司并投资建设商洛国际医学中心,以及西安高新医院扩建工作也正
1
在稳步推进。鉴于上述项目规模较大,需投入大量建设资金,为保证建
设进度,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元商业
有限公司)拟为子公司西安高新医院有限公司、西安国际医学中心有限
公司、商洛国际医学中心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80,000万
元(含已审批担保额度20,000万元)、150,000万元(含已审批担保额度
50,000万元)、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3)全资孙公司西安开元商业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为“西安开元商业
广场”项目住宅部分的按揭贷款购房人提供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是为了促进该项目住宅部分的销售,加快项目建设资金的回笼,为房地
产行业的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能有效地控制
和防范风险。
(4)公司为开元商业有限公司和开元商城宝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
是为了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
(5)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了担保决策程序,有利于公司的发
展,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号)及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2
二、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41,024,866.0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5,057,314.28元为基准提取10%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8,505,731.43 元 , 可 用 于 支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部 分 为
222,519,134.64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702,940,032.63元,
合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25,459,167.27元。
公司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788,419,72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5股,共转增1,182,629,582股,转增后资本公积
金余额为280,155,695.66元,结转下年度;
以公司2015年末总股本788,419,7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合计39,420,986.05元,余
额886,038,181.22元,结转下年度。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增加1,182,629,582股,股本
总额将变更为1,971,049,303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5年度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满足现
金分红条件,该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
分考虑了对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规模及未来发展相匹
配,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
三、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我们对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
管理部门沟通,查阅了公司的管理制度,发表如下意见:
3
我们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控制度合理、合法、有效。公司的法人治
理、资金活动、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项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执
行,内外部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报告期内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公
司内控体系行之有效。公司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今后应根
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各项内
部控制。
四、关于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有证券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没
有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也没有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制定
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过程中严格执行该制度,有效地控制
了投资风险。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我们了解和核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注册会
计师在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
的工作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规范地完成了审计
工作任务,并能够积极帮助公司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因此,我们
同意继续聘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六、关于对公司高管人员考核和奖励的的独立意见
经对《关于对公司高管人员考核和奖励的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和核查,
我们认为:对公司高管人员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和年度绩效的考核结
果,符合公司实际,同意依据《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资报酬及激励与约
束方案》的规定发放薪酬。
七、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和公司聘请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
证报告》,及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后,
我们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八、关于公司设立产业投资并购基金的独立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确定的战略发展方向,有力推进
公司产业发展与扩张,不断提高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增强公司整体竞
争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和培育优质项目,为公司寻
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发起设立产
业并购基金。
作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董事会提供的项目资料、相关协议等,并就此次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
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询问,我们认为:
5
此次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并购基金 ,深入贯彻了公司的发展战略,可
以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有利于公司加快大医疗、大健康产业链的布局,
推动公司积极稳健地外延式扩张,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
力,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并购基金。同时,也请管理层充分利用基金
管理人的专业投资团队和风险控制体系,做好相应的风险控制,防范和
降低投资风险。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师 萍 张宝通 常晓波 杨乃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