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
关于修订《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现拟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
法》进行修改完善,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1.原《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在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决策之前,应由战略管理部对拟投资项目
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投资回报率、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投资风险及其他
有助于作出投资决策的各种分析。
现修改为:
第十一条 在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决策之前,应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
究,分析投资回报率、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率、投资风险及其他有助于作出投
资决策的各种分析。
除上述变动外,《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其他内容不
变。
请各位股东审议。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