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的要求,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核实,现对
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明确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对
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决策审批程序。
2015 年度公司发生的担保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发生日期 担保 担保
担保对象 担保日期 与公司的关系
(协议签署日) 金额 类型
泰安银座商城
2015-10-30 5000 连带 2015-10-30 ~ 2016-10-29
有限公司 公司 100%控
责任
青岛银座投资 制的子公司
2015-12-18 54000 保证 2015-12-18 ~ 2027-12-17
开发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59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82700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 82700 万元,且均是为上市公
司 100%控制的子公司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不存
在逾期担保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等违规情况。
独立董事:周利国 邓兰松
2016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