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3-29 16: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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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为青岛啤酒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公开、公平、客观的原则,

对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

下:

一、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 本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通过中国银行以境

内授信额度切分的方式,将公司在中国银行的授信额度切

分 3 亿元人民币给青岛啤酒香港贸易有限公司(“香港公

司”)使用,公司为该笔授信切分提供反担保。公司严格遵

循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以及内部控

制制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三、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学政,于增彪,贲圣林,蒋敏

2016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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